輻射環境監測是環境監測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輻射環境監管/監測工作起步于上世紀八十年代,經過近三十多年的發展,已基本建成了由國家、省級、部分地市級組成的三級監管/監測機構,建立了具有相當水平和能力的應急監測隊伍。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是以環境保護部(國家核安全局)為中心,以各省輻射環境監測機構為主體,涵蓋部分地市級輻射監測機構的監測網絡。
在我國幅員遼闊的大地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環保部建立了針對放射性污染的全國輻射環境監測網絡。
在日常工作中,輻射環境監測網絡最主要的內容是開展全國輻射環境質量監測、重點核與輻射設施監督性監測、核與輻射事故預警監測和應急監測說清污染源現狀,說清環境質量現狀及其變化趨勢、說清潛在的環境危險。輻射環境質量是我國的一項基礎國情資料,需要通過持續監測以達到動態掌握。
截止到2012年底,國家輻射環境監測網輻射環境監測國控點包括:36個輻射環境自動站、328個陸地輻射點、108個水體國控斷面、175個土壤監測點、43個電磁環境質量監測點,基本覆蓋了中國大陸、流域和近海海域等。
環境保護部輻射環境監測技術中心負責收集、匯總、分析和管理全國輻射環境監測數據,對全網絡進行技術指導、協調和服務;各省級輻射環境監測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各類輻射環境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