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能源局發布了2017年《能源指導工作意見》。有關核能領域內容摘錄如下:
二、重點任務
(二)推進非化石能源規模化發展
安全發展核電。積極推進具備條件的核電項目建設,按程序組織核準開工。有序啟動后續沿海核電項目核準和建設準備,推動核電廠址保護和論證工作。繼續實施核電科技重大專項,推進高溫氣冷堆示范工程建設。穩妥推動小型堆示范項目前期工作,積極探索核能綜合利用。
(五)加強生產建設安全管理
確保核電建設運行安全。組織開展“核電安全管理提升年”活動,實施為期一年的核電安全專項整治行動,排查安全漏洞,消除安全隱患。加強核電站應急、消防和操縱人員考核管理,強化核電廠建設運行經驗交流反饋,全面提升核事故應急管理和響應能力,確保在運在建機組安全可控。加強核電科普宣傳。
(六)推進能源技術裝備升級
加強關鍵技術攻關。在核電、新能源、頁巖氣、煤層氣、燃氣輪機及高溫材料、海洋油氣勘探等領域,推動自主核心技術取得突破。…… 圍繞推進可再生能源、先進核電、關鍵材料及高端裝備可持續發展,研究設立國家能源研發機構,建立健全相關管理機制。
深化能源裝備創新發展。…… 繼續推動……核電關鍵泵閥和儀控……等裝備試驗示范。
加強標準體系建設……推動發布落實《“華龍一號”國家重大工程標準化示范項目實施方案》。
(七)加強能源行業管理
推進能源法治建設。積極推動《能源法》《電力法(修訂)》《核電管理條例》等送審稿修改完善工作。
(八)拓展能源國際合作
推動核電“走出去”。推進巴基斯坦卡拉奇項目建設,做好后續合作有關工作。推動英國核電項目實施,推進“華龍一號”英國通用設計評審。統籌協調做好我參與法國阿海琺重組工作。加強與俄羅斯、美國等國的核電技術合作。穩步推進阿根廷、土耳其、羅馬尼亞等國核電項目合作。
三、能源重大工程
(一)能源結構調整工程
核電。積極推進已開工核電項目建設,年內計劃建成三門1號機組、福清4號機組、陽江4號機組、海陽1號機組、臺山1號機組等項目,新增裝機規模641萬千瓦。積極推進具備條件項目的核準建設,年內計劃開工8臺機組。扎實推進三門3、4號機組,寧德5、6號機組,漳州1、2號機組,惠州1、2號機組等項目前期工作,項目規模986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