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發布了關于頒發《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場址選擇審查意見書》的通知,詳情如下:
中廣核惠州核電有限公司:
你公司《關于呈報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的函》(廣核惠函〔2015〕86號)和《關于呈報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的函》(廣核惠函〔2018〕56號)及相關文件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位于廣東省惠東縣黃埠鎮龍仔村,擬建兩臺華龍一號機組及配套設施。項目選址與現行的地方總體規劃、水資源利用規劃、近岸海域環境功能區劃和海洋功能區劃相容。
《中廣核廣東太平嶺核電廠一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選址階段)》(以下簡稱《報告書》)編制依據充分,適用的評價標準恰當,所執行的標準級別明確。正常運行和選址假想事故評價模式和參數選擇合理,正常運行狀態下對環境輻射影響小,選址假想事故的環境放射性后果滿足《核動力廠輻射防護規定》(GB6249-2011)的要求。
我部同意你公司按照《報告書》所列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以及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開展下一階段工作。
二、在工程設計階段及今后一個時期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一)嚴格落實相關環境保護措施和環境監測方案,優化海域作業;
(二)在工程海域潮流代表性分析工作的基礎上,進一步進行溫排水影響范圍的預測;
(三)積極做好公眾宣傳和公眾參與工作,配合地方政府維護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項目應嚴格執行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
四、《報告書》經批準后,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或者采取的環境保護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應當重新報批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
五、我部委托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配合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負責該項目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
六、你公司應在收到本批復后20個工作日內,將批準后的《報告書》分送我部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生態環境部
2018年12月19日
抄送:發展改革委,能源局,華南核與輻射安全監督站、核與輻射安全中心,廣東省生態環境廳,中國廣核集團有限公司。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2018年12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