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8日,經合組織核能署(OECD-NEA)發布2019年年報稱,由于經合組織(OECD)37個成員國核電建設項目所面臨的經濟性挑戰,因此為實現減排目標而需新增的預測核電裝機容量目標恐無法達成。
該報告稱,國際能源署(IEA)、歐盟委員會和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制定的能源預測模型就新建核電裝機容量設定了一系列雄心勃勃目標,以實現2016年《巴黎協議》的碳減排目標。然而,受可再生能源成本下降及3代堆首堆建設項目超支超期的綜合影響,經合組織成員國新核電建設項目的經濟性正面臨挑戰。
5月29日,NEA核技術發展與經濟部門負責人Sama Bilbao y Leon表示,2019年并網的核電裝機容量為5.2 GWe,與2018年的11.2 GWe相比呈急劇下降趨勢。2020~2040年間,每年平均新增15 GWe核電裝機容量,才能滿足IEA《世界能源展望》(World Energy Outlook)中的可持續發展設想,進而實現《巴黎協定》的脫碳目標。
Bilbao y Leon表示,由于核電項目規模較大,且投資商認為風險溢價高,因此項目融資成本也相對較高。然而,相比首堆項目,后續同類機組建設項目無需承擔首堆項目的部分非經常性間接成本(non-recurring indirect cost),如詳細設計開發、許可證申請以及供應鏈資質認證方面的成本。
為應對上述問題并實現所需的新核電裝機容量目標,決策者可以通過及時就新建設項目做出決定以為迅速降低建設成本提供支持。及時決策將使核能重回正軌,并實現脫碳目標,還可通過創造就業在短期內刺激經濟發展。
Bilbao y Leon稱,為實現NEA和IPCC設想的新核電裝機目標,需要仔細界定新核電建設項目的不同風險層面,并分配給最有能力的管理方。各國政府不僅為核能提供了總體長期政策框架,還為具有彈性的低碳電力行業提供了監管框架,因此政府在這一努力中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她指出,有關供應商、投資者、運營商和電力消費者分擔風險的規定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風險,并有助于降低核電項目的總體融資成本。
NEA總干事、美國核管會(NRC)前委員William Magwood在報告前言中表示,核電廠運營商和核工業監管機構正在采取新措施,包括增加遠程工作比例、在核電建設廠址保持社交距離等以安全高效地完成工作,同時將新冠疫情的風險降至最低。
Magwood還指出,核電在疫情期間為全球各地電力系統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