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原子能機構2021年11月2日發布報告《核能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的潛在作用》,明確指出了核能這一低碳能源能夠在減緩氣候變化、推進可持續發展目標的實現方面發揮作用。該報告對原子能機構發布的《關于評估核能在國家減緩氣候變化戰略中的潛在作用的國家案例研究》進行了全面總結和綜合分析,旨在通過分享相關研究結果、方法、經驗和教訓,提升各國對核能減緩氣候變化作用的總體認識,并協助各國利用國際原子能機構或其他分析工具客觀評估核能在實現其國內減緩氣候變化目標和履行國際氣候變化承諾方面的可行性和潛力。
隨著全球氣候變化加劇,這一問題在科學和政治議程中已得到廣泛重視。過去四十年的大量研究早已證明了核能的低碳性質,因此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國家決定將核能納入其國家電力結構。各國做出這一決定時并非僅受到氣候變化問題的影響,而是綜合考慮了各種因素,包括國內化石能源資源稀缺或價格高昂、進口能源高度依賴性和能源供應安全等。此外,影響各國做出這一決定的因素還包括:全球對可能發生的嚴重事故和放射性廢物的關注;近期可再生能源技術的出現和快速發展,且國家為可再生能源研究、開發和部署提供的大量財政支持。自2015年12月《巴黎協定》簽署以來,至2021年已有19個國家將核能納入了其根據《巴黎協定》提交的“國家自主貢獻”。
報告共分為五章。第一章介紹了報告的背景、目標、涵蓋范圍。第二章簡要闡述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關于核能的內容,并回顧了以核能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的作用為議題的最新科學文獻。第三章介紹了可供各國分析核能作用的的分析框架以及建模工具。這些工具可用于評估增加核發電量的前景及其對溫室氣體排放的影響。目前大多數國家使用的是國際原子能機構的成熟模型,少數國家使用的是其他機構——如國際能源署和斯德哥爾摩國際環境研究院——的工具,還有一些國家使用的是自主開發的模型和分析工具。報告特別強調了各國在開展能源-氣候研究中主要采用的兩種建模方法。大多數國家采用自下而上的能源系統模型,包括對當前和未來可用的能源供應技術進行詳細說明。這些模型預估了不同情境下以及不同政策目標和機制下最低成本的能源系統配置(報告中的不同情景指的是經濟、自然資源和環境差異)。少數國家采用自上而下的模型,在更為廣泛的國民經濟背景下審查能源行業的績效。第四章為本報告中心內容,涵蓋亞美尼亞和智利等10個原子能機構成員國提供的有關利用核能緩解氣候變化的目標、方法以及近期成果。鑒于這些國家的國情不同,以及他們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的工作起點也各不相同,這些國家為其他國家脫碳戰略的制訂提供多維度參考。通過對這10個國家進行研究,報告得出了一個總體結論,即核能在促進減緩氣候變化方面具有巨大潛力,盡管這種潛力因國情而異(包括國民經濟的發展規模和水平、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投資、經濟體的能源強度、能源系統的碳強度和許多其他因素)。第五章在進行總結的同時對核能未來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發揮的作用進行了展望。報告指出,核能的經濟效益,特別是其絕對成本和相對于現有低碳替代能源的成本,是決定其能否在減緩氣候變化方面發揮作用以及能夠發揮多大作用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