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進一步抓好春季農業生產的措施,確保糧食豐收和重要農產品穩定供應;確定能源保供增供舉措,提升能源對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
會議指出,能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支撐。要立足我國國情,應對外部環境新挑戰,抓住重點,強化能源保供,未雨綢繆推進條件成熟、發展需要的能源項目開工建設,促進能源結構持續優化。這也能擴大有效投資和帶動就業,既利當前又利長遠。要在嚴格監管、確保絕對安全的前提下有序發展核電。對經過多年準備和全面評估審查、已納入國家規劃的浙江三門、山東海陽、廣東陸豐三個核電新建機組項目予以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