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能源署(IEA)2022年10月13日發布《2022年世界能源展望》報告,密切關注當前全球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等問題,在介紹全球能源轉型現狀的同時對未來能源發展前景進行了預測,并為全球應對能源危機和實現清潔能源轉型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和建議。
1能源發展現狀
全球當前正面臨著嚴峻的能源危機,尤以歐洲為甚。國際能源署表示,這場危機應當追溯至2021年。受后疫情時代經濟復蘇,氣候導致風能、水力、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減產,因疫情原計劃于2020年和2021年實施的電廠(包括燃煤、天然氣和核電廠等)維護與檢修工作推遲等因素的影響,全球能源市場在2021年就面臨著極大的壓力。始于2022年2月的俄烏沖突加劇了能源危機,對全球能源供應產生廣泛而深遠的影響。這場危機的持續時間及發展態勢仍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全球多國在能源供應安全方面面臨重大風險。持續飆升的能源價格導致今年能源需求低于國際能源署此前的預期值。
具體到各類能源而言,國際能源署指出,隨著天然氣供應大幅減少,短期內全球對于石油和煤炭的需求正在增加,但長期來看,這場由天然氣供應鏈中斷主導的能源危機將推動低碳能源——主要是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同時還將加速提升能效并推進電氣化進程。
總體上,能源供應危機對全球經濟活動產生了消極的影響。對于能源依賴進口的國家,能源價格上漲提高了企業的生產成本,導致經濟產出減少;而一些從事能源出口的國家則從價格上漲中獲益。但是,世界銀行2022年發布的報告顯示,由于從事能源出口的國家更多將資金用于儲蓄而非消費,因此能源對全球經濟活動的消極影響大于其積極影響。
2未來能源發展趨勢
國際能源署認為,這場能源危機的前景尚不明確,俄烏沖突的結束時間、2022至2023年冬季氣候情況、社會對清潔能源轉型的態度等不確定因素對于能源結構和價格均將產生重要影響。當前能源危機促使各國將保障能源供應安全作為核心議題。
報告介紹了直至2050年的三種全球能源發展情景:“現行政策情景”是假設沒有新政策發布,僅基于現行政策的未來能源發展預測結果;“已公布的承諾情景”考慮了各國政府的所有氣候承諾,并假設這些承諾全部按時得到履行;“2050年凈零排放情景”是一種難度最大但通過努力可以實現的情景,即到2050年實現凈零排放,符合將全球溫升控制在1.5℃的目標。
在“現行政策情景”中,國際能源署預計2030年前全球能源需求每年將增長約0.8%,將幾乎全部由可再生能源滿足。總體而言,化石燃料在全球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將從目前的80%下降至2030年的75%,到2050年降至60%。煤炭需求將在未來幾年內達到峰值;天然氣需求在2021年至2030年將增加約5%,隨后將趨于穩定;石油需求將在21世紀30年代中期達到峰值,之后會略有下降;核能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將與目前基本持平。
在“已公布的承諾情景”中,國際能源署預計到2030年前全球能源需求每年將增長約0.2%,碳排放量將在本世紀20年代中期達到峰值。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份額將從目前的20%上升到2030年的24%,到2050年增至39%。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比重將從2021年的28%上升至2030年的49%,到2050年達到80%。化石燃料發電量的占比則從2021年的62%下降至2030年的47%,到2050年則降至26%。核發電量將持續上升,但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將與目前基本持平。
在“2050年凈零排放情景”中,國際能源署將電力視為能源成功轉型的關鍵要素。電力在終端能源消費中的份額將從目前的20%上升到2030年的28%,到2050年增至52%。總體而言,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到2030年將達到2021年的4倍以上,其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將超過60%;到205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將達到88%。化石燃料在總發電量中的占比將從2021年的62%下降至2030年的26%,到2050年則降至0。核發電量將持續上升,但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將與目前基本持平。
在所有三種情景中,核發電量均呈現逐步上升的趨勢,尤其是在凈零排放情景中,2050年核發電量將在2020年的基礎上翻番。
3政策
3.1短期能源政策
為應對當前能源危機,許多國家采取了一系列短期政策,其核心是保障能源供應的同時為人們提供可負擔得起的能源。換言之,低碳排放量已不是多國制訂短期政策時優先考慮的因素。短期能源政策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一是通過補貼等形式減少能源價格上升對消費者影響。國際能源署統計數據顯示,自2021年9月以來,全球政府已投資近5500億美元對能源價格進行干預,其中絕大部分來自歐洲國家。二是提供政策支持以增加發電量。具體措施包括:允許增加燃煤發電量;延長現有核電廠運行壽期;加大可再生能源項目的資金投入等。
3.2長期能源政策
長期能源政策的核心是加快推進能源轉型,實現碳減排目標,包括提升可再生能源占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建設新核電機組,推進碳捕集、封存和利用技術的部署等。除了增加公共資金投入外,政府還應制定政策,以鼓勵私人資本對清潔能源進行投資。因為平穩而安全的能源轉型將需要清潔能源投資的大幅增加。國際能源署指出,預計到2030年清潔能源投資將從2021年的1.3萬億美元將上升至2萬億美元,但是如果要實現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那么這一投資額到2030年須達到4萬億美元。
針對能源轉型過程中會出現的一系列問題,國際能源署提出十點建議。
一是在能源轉型過程中仍需對化石燃料進行投資以保持供需平衡,具體投資比例取決于清潔能源發展速度。例如為實現2050年凈零排放目標,全球清潔能源與化石燃料的投資比例應為9:1。
二是提高能源利用率以降低能耗,加快對包括建筑物在內長壽命資產的節能改造。
三是政府就清潔能源轉型——如電氣化——的成本為貧困地區和家庭提供資金支持。
四是通過國際合作降低新興市場和發展中經濟體發展清潔能源的融資成本。
五是對現有基礎設施的關閉和再利用持謹慎態度,避免國家因化石燃料基礎設施的過早關閉出現能源安全與就業問題。
六是吸引能源密集型工業對清潔能源進行投資。
七是加強電網基礎設施建設,提升電力供應的靈活性。
八是提升清潔能源供應鏈的多樣性和彈性。
九是提升能源基礎設施應對極端天氣的能力,如防洪設施等。
十是政府為能源發展提供戰略方向,促進私人投資進入清潔能源領域,但是不可僅依賴自上而下的直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