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瑞典政府網站和世界核新聞網站2023年11月17日報道】瑞典政府近日發布核電發展路線圖,到2035年或將建成至少2臺大型核電機組,到2045年建成10臺大型核電機組。根據最新公布的路線圖,政府將在四個方面推動核電發展。一是政府將任命一位核電協調員,幫助消除核電發展面臨的障礙,推進核電建設,并確定是否需要采取額外措施。二是采用風險分擔模式來明確國家的財政責任。三是鼓勵到2035年建成至少250萬千瓦核電裝機容量。四是為“到2045年大規模發展核電”鋪平了道路。
瑞典中右翼聯合政府在2023年上任之初宣布未來能源政策時表示,將把電力結構發展目標從2040年100%可再生能源發電改為100%無化石燃料發電,并允許新建核電機組。2023年1月,瑞典首相克里斯特森和氣候與環境部部長波爾莫卡塔里提出修訂核能相關法律的正式提案,目的是取消將在運核電機組數量限制在10臺以內的規定,并允許在新廠址建設核電機組,而不僅僅是在現有廠址。這一提案此后接受了為期三個月的公開咨詢。政府于9月28日作出最后決定,將該法案提交議會審議。瑞典現有6臺在運機組,總裝機容量688.5萬千瓦,2021年核發電量占本國總發電量的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