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企地融合發展工作,是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踐行中央企業承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使命擔當。”在9月5日舉辦的2024年夏季核能公眾溝通大會上,中國核能行業協會核能公眾溝通委員會主任 王炳華表示 ,站在人民立場想問題、辦事情,實現與地方發展深層次融合,順利破解核電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各類難題,才能為核電企業創造持續的競爭力與生命力。
王炳華強調,開展核電項目與地方融合發展應遵循四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服務大局。核電項目與地方政府的融合發展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各級黨委(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實作用,確保項目的規劃、建設和運營緊密圍繞國家能源發展戰略和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展開,將融合發展貫穿核電項目始終,為實現國家能源可持續發展和地方繁榮穩定奠定堅實基礎。
二是堅持全面融入、有機融合。核電企業應將融合發展理念深度融入企業戰略,將促進融合發展作為提升企業競爭力的重要途徑。核電項目要與地方發展的各個領域緊密銜接有機融合,實現與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文化傳承發展的深度融合,推動政企雙方在相互依存中不斷優化合作模式,共同應對各種挑戰,推動融合發展向更深層次、更廣領域邁進,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共贏。
三是堅持因地制宜、遵循規律。核電項目與地方政府的融合發展需因地制宜,立足地方資源稟賦、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及生態環境等因素制定差異化策略,確保企地融合發展規劃的科學性和合理性。同時,各核電集團應遵循客觀規律,立足企業實際,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在保障融合發展實效的同時,合理合規進行資源配置投入,避免行業內無序競爭,保障核電事業安全有序、健康、穩定、可持續發展。
四是堅持互利共贏、造福人民。核電項目與地方融合發展的核心目標在于實現互利共贏,讓核電項目的發展成果惠及地方和人民。通過建立有效的利益共享和溝通協調機制,確保核電項目與地方發展相互支持、相互促進,及時有效解決發展過程中的問題和矛盾,真正實現“建設一個項目,帶動一地經濟,造福一方百姓”的初衷。